法律问答

你好,我的律师在上下班途中被车撞伤,住院了。医生说要休息三个月吗?公司一定要赔偿吗?

2021-04-14 09:20:3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员工在患病住院期间是有工资的。
    职工非因工患病需要出具相关的医院治疗证明,可向用人单位请病假。
    根据《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9条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职工因工受伤符合工伤医疗待遇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 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 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 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 职工在工作场所受伤,用人单位需承担停工留薪期工资、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赔偿。
  • 在上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非因工负伤,应当由侵害人承担赔偿责任。没有侵害人或者无法找到侵害人,或者侵害人无力赔偿的,可按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办理,停工治疗期间按病假待遇办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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