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孩子因交通事故住院,3岁,男孩,经过检查,皮外伤,现在没什么严重问题,住院12天,可以出院,想问一下应该支付什么赔偿,赔偿范围内应该由精神损害赔偿支付,事故车辆有保险。

2021-04-14 06:35:4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在交通事故中受轻微皮外伤保险公司会理赔。《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第十六条 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
      
    (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 根据合同约定处理
  • 建议在合同中作出约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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