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还在一家个人厂做的??如今我不会干了??薪水 是否可以使一下能付清薪水吗?我想问一下刑事辩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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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
劳动关系时,用人单位应当一次性付清劳动者的工资。
用人单位未支付的,劳动者可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
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可以请求加付赔偿金,赔偿金标准: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
投诉时,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相关拖欠工资的
证据。
或者向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申请时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2份);证据清单和相应证据材料(2份),证据材料主要有劳动
合同,工资银行账单;身份证复印件(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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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要根据具体案情判断的。你如有需要可以致电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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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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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