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如果夫妻离婚的话,一方是错误的一方,财产是如何分割的,还有家,结婚前是婆婆的名字,结婚后为了在职场报暖气费,改了丈夫的名字。

离婚
2021-04-13 18:07:2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婚前房产属于配偶个人财产,如果离婚,此房产不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不参与双方的共同财产分割;但如果配偶过世,配偶的另一方属于第一继承人,充分拥有继承权
    2、虽然房子是婚前的,但是丈夫死后该房产就属于遗产,妻子有继承丈夫遗产的权利,是可以继承的,除非丈夫生前有遗嘱明确不给妻子。
    3、继承必须在被继承人死亡后开始。法律规定的继承权,只是继承人享有的一种期待权,如果被继承人没有死亡,继承关系就不会发生,只有在被继承人死亡以后,继承权才会成为既得权。
    4、遗嘱继承权的实现,必须存在被继承人生前立有合法遗嘱和被继承人已死亡,否则遗嘱继承关系也不会发生。如父母健在,其房地产子女就不能继承。父母意愿将自己的房产赠与子女是可以的,但这种行为叫生前赠与,不叫继承。
  •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主要遵循以下几点:双方协商决定;男女平等;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给予补偿的原则。主要是指对因照顾子女、扶养老人或者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家庭义务的一方,可以要求给予适当补偿。
  • 根据最新的规定,夫妻任何一方的婚前财产,其实都不会因为婚姻关系的存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对于婚前的财产往往都是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