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问一下住院治疗期内生活费用,陪护费误工等由谁付?

2021-04-13 16:03:4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一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
    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 首先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你在下班期间遭遇交通事故,那么属于工伤情形,你可以申请工伤认定,享受工伤待遇;其次你还可以找肇事方也就是施工车车主或是施工车所属单位按人身损害要求赔偿的,赔偿的项目有: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如果经过鉴定伤情构成伤残的话还要支付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这些项目的计算都是有严格的法律规定
  • 由社保中心或单位支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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