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承包合同除日常工作外,如需加班,乙方应服从甲方的安排,甲方另行支付乙方的工资。这个条款在法律上是否可行,与劳动法有冲突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1-04-13 15:42:4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合同法》中并未对加班费进行规定。
    关于加班费,在以下法律法规中有相关的规定,具体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1、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3、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 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加班费是指劳动者按照用人单位生产和工作的需要在规定工作时间之外继续生产劳动或者工作所获得的劳动报酬。
    劳动者加班,延长了工作时间,增加了额外的劳动量,应当得到合理的报酬。
  • 你好,有没有证据呢
  • 您好,该条款实际上侵害了员工的选择权,并且剥夺了员工得到经济补偿的权利,属于不平等的条款,但由于该处强调的是乙方同意,因此对此问题,如果诉诸法律,肯定会对该条的合法性存在争议,两种意见都会有人支持,因此如果可能尽量不要同意该条款。但如果已经被迫签订且无法变更的,应按照我最前的表述主张权利,否认其效力。
    如对解答满意,请采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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