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判了刑期 有肝硬化腹水中后期能申请办理监外执行吗

其它
2021-04-13 09:48:2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当事人被依法判处四年,已经服刑半年的,只要符合法律规定,可以依法申请监外执行。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四条 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 罪犯在监外执行期间,应当计算在刑期以内。需要注意:对于被判处死刑或者死刑缓期2年执行尚未减刑的罪犯,一律不准监外执行。如在执行过程中才发现上述情况,应由执行机关提出书面意见,报请主管的司法机关审查批准。
    当监外执行的原因消失,如病愈、哺乳期满,如果刑期未满,仍应收监执行;如刑期届满,则应及时释放。
  • 这个问题的答案是肯定的,当然满足监外执行需要有一定的条件,保外就医就是一种特殊的监外执行。法律是人制定的,人有感情,当然法律也有情。但是法律的严格却也是必须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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