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受了轻伤二级,对方受了轻伤,公安已经立案,从民事变成了刑警,警察说尽量调停,调停对我有什么好处,调停不成怎么处理。这是公诉案,公诉案能调停吗?对方不赔偿,我该怎么办a.a。

其它
2021-04-13 06:18:53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对于故意伤害案(轻伤)是否立案这种问题,可从以下两个方面来看:1。由公安机关立案,并进行侦查,如以上各网友所述。2。如果被害人有充分证据证明应当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若证据不足时,公安机关可以进行侦查,而此时则变为公诉案件。对于故意伤害案(轻伤),按学理上来说,属于“公自交叉”型,亦即自诉人可以在证据充分的情况下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证据不足时公安机关可以进行侦查而变为公诉案件。
    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都不立案时当事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情形属于“公诉转自诉”型,即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应当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的公诉案件,而侦查机关不予追究的,当事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请采纳,谢谢
  • 对方不赔偿: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起诉:
    1、起诉。向有管辖权。
    2、开庭审理。
    3、法庭调查。
    4、法庭辩论。
    5、法庭调解。
    6、判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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