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老头和老太太一共养育了三个孩子,老头有严重的糖尿病,常年住院,老太太和女儿换班,一直在医院陪护老头。后期老太太身体也不好,找个护工一起照顾老头。去年老太太因脑出血入院,临终前口头说将房产留给女儿,当时在场的证人有老太太的女儿,老太太的妹妹和老太太的外甥女,请问这口头遗嘱有法律效力吗?今年老头立了遗嘱,说老太太活着的时候,俩人就决定将唯一的一处房产留给女儿,女儿有房产的所有权,两个儿子只有居住权,有代笔遗书,本人签字,6个证人在场也签字按手印。两位老人常年生病住院,体弱多病,都是女儿一家照顾伺候在身旁,两个儿子一直在监狱服刑,如何将房产过户到女儿名下?小儿子是经济犯罪,法院有权力处置这套房产吗?

2019-01-02 11:42:4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继承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一人或数人继承。”规定了遗嘱继承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其他人,由谁继承,由被继承人生前所立遗嘱决定,如果被继承人生前其法定继承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而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其他人却尽了赡养义务,使被继承人在生活上得以照顾,在精神上得以慰藉,被继承人生前立下遗嘱,指定尽了赡养义务人(法定继承以外的)继承其遗产,是合法的,是受法律保护的。
  • 一个有效的口头遗嘱必须符合下列构成要件:
    (1)遗嘱人必须是处在情况危急时刻;
    (2)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3)应当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
    (4)遗嘱人要以口述形式表示其处理遗产的真实意思。
  • 口头遗嘱见证人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八条规定,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1)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2)继承人、受遗赠人;
    (3)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有利害关系的人”共有两类:一是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近亲属,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其他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二是与继承人有民事债权和债务关系的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三十六条规定:“继承人、受遗赠人的债权人、债务人、共同经营的合伙人,也应当视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 通过房产买卖,房子过户需要多少钱?

    一、房产买卖过户买房人应缴纳税费

    1、 契税:房款的
    1.5% (面积在144平米以上的需要缴纳3%,面积在90平米以下并且是首套房的可以缴纳1%)

    2、 印花税:房款的
    0.05%

    3、 交易费:3元/平方米

    4、 测绘费:
    1.36元/平方米

    5、 权属登记费及取证费:一般情况是在200元内。

    二、 房产买卖过户卖房人应缴纳税费

    1、 印花税:房款的
    0.05%

    2、 交易费:3元/平方米

    3、 营业税:全额的
    5.5%(房产证未满5年的)

    4、 个人所得税:房产交易盈利部分的20%或者房款的1%(房产证满5年并且是少有住房的可以免除)

    三、商业拍卖房子过户需要缴纳的税费

    1、 销售价3%的契税;

    2、 手续费:5元/㎡的交易费,550元/套的登记费;

    3、 销售总价万分之五的印花税;

    4、 差价30%-60%的土地增值税;

    5、 差额的
    5.55%营业税以及附加;

    6、差价20%的个人所得税。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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