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基本农田是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规划人口增长的需求,依法划定,特殊保护,长期稳定的耕地。耕地是指种植粮食,油菜,蔬菜,饲料以及其他农作物的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根据市场的需求,调整种植结构,但禁止在基本农田内挖鱼塘,种果树,禁止控沙,取土,烧砖,建坟,采石,采矿,建房等非种植业建设和生产经营活动,禁止倾倒垃圾,渣土等废弃物和排放未经处理的废水。
如果因为征地或者改变农地用途而占用基本农田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加强
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必须报国务院批准才行,而且即使批准占用,也要补充数量面积相等的耕地划拨到基本农田范畴当中,总之要保证80%以上的耕地为基本农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