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当时离婚时对方联系不到,通过法院离了,我名下有一套房子想卖掉,买方要贷款,银行要我公证房子是我的,我要怎么公证

离婚
2019-01-02 11:26:5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根据《婚姻法》有过错方在分割财产时并不因有过错而少分,除非有隐藏、转移财产等行为才有可能少分或不分。
    2、但你朋友老公有第三者过错的证据,你朋友可得到相关精神损害赔偿,但法院一般对此都判得比较少,我觉得不要也罢,关键是要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争取更大的权益。
    3、建议委托律师针对实际情况收集、组织好证据后直接向法院起诉离婚。
  • 首先,公证机构和公证员通过办理房地产交易抵押贷款公证,能为当事人提供房地产市场信息和法律政策咨询,同时通过审查合同条款,能够发现非法律专业人员不易发现的漏洞和不足,从而确保交易的安全。其次,公证机构在办理公证过程中,公证机构还可以利用自身的公证业务办理房地产的过户手续。
    如当事人无法到房地产交易地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时,当事人可以到公证处办理委托书公证。这样既提高办理房地产交易的效率又方便当事人办理交易业务。最后,在办理房地产交易过程中还会遇到与抵押贷款公证业务相关的公证事项,如继承权公证、赠与合同公证、房地产抵押贷款公证等。
    公证机构通过对房地产交易中涉及的公证事项进行审查,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给予办理公证,对于在房地产交易中进行诈骗、规避法律等违法犯罪行为,坚决给予揭露和制止,从而避免国家和一方当事人遭受重大经济损失。
    进而实现预防纠纷、减少诉讼的社会效益。
  • 首先,双方离婚时,涉及的贷款属于一种未还清的债务。那么,这就要先确定,该债务是属于双方共同债务,还是一方债务。然后在确定承担方式。
    其次,如果该债务,属于双方共同债务,那么在双方离婚时,应该共同承担。
    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 涉外离婚公证申请人一般应亲自办理,申请人不能亲自办理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在办理涉外婚姻状况公证中,申请人应提供以下主要材料: 第一,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户口簿); 第二,结婚证或离婚证、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第三,配偶一方的死亡证明(由医院、公安机关以及法院等有权机构出具); 第四,婚姻登记部门或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未婚证明。
    应该注意的是,公证机构在面对当事人申请事实婚姻公证的,应先要求中请人办理结婚证,否则不得出具公证。对于事实婚姻的当事人申请未婚公证的,如果当事人确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公证机构可证明其未曾登记结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