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们在一起生活了20年,生了一儿一女。现在男方和第三者同居,有一个儿子。怎么才能化解关系?

2021-04-12 08:33:3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同居关系分为“一般同居关系”和“特殊同居关系”两种,人民法院在处理这两种不同的同居关系时,做法不同。  
    1、作为“一般同居关系”的处理。所谓“一般同居关系”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非婚同居”,即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单身男女共同生活在一起。对于这种单纯的同居关系,当事人起诉到法院要求解除的,法院一律不予受理。解决的办法只能依靠双方协商处理。但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法院应当受理。  
    2、作为“特殊同居关系”处理。所谓“特殊同居关系”是指同居中的一方或双方有配偶的情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行为是婚姻法明文禁止的行为,又有违于社会主义道德观和法制观。因此属于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形的,一方或双方起诉到法院要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
  • 如果结婚了,可以诉讼离婚;如果没有结婚,可以诉讼请求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做出处理
  • 具体是什么时候结为夫妻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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