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拘留所数最多关罪犯多长时间?

。。

刑事辩护
2021-04-12 06:55:4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须具体分析,例如:
    (一)侦查羁押期限   
    1.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不得超过2个月;   
    2.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延长1个月;   
    3.对符合刑事诉讼法第126条规定情形的,可以延长2个月;   
    4.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刑事诉讼法第126条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可以再延长2个月;   
    5.发现另有重要罪行的,重新计算期限;   
    6.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期限自接到补充侦查通知书后的次日起,不得超过1个月。   
    (二)强制措施期限   
    1.传唤、拘传持续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   
    2.拘留时间,不得超过14日;   
    3.取保侯审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   
    4.监视居住时间,不得超过6个月。   
    (三)批捕期限   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次日起7日以内。   
    (四)决定逮捕期限   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中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决定逮捕的期限自执行后的次日起10日以内,特殊情况下可延长1日至4日。   
    (五)审查起诉期限   
    1.审查起诉时间,1个月;   
    2.重大、复杂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3.改变管辖的,改变后的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   
    4.退回管辖的,以两次为限,每次1个月;   
    5.被害人对不起诉决定的申诉,在7日以内;   
    6.被不起诉人对依据刑诉法第142条第2项作出不起诉决定的申诉,在7日以内。
  • 你好,视案情认定
  • 根据案件进展决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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