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去私企上班,受伤的脸上缝了100多针。我的老板没有支付这项工作。我可以在法庭上起诉他吗?

2021-04-12 05:24:3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在工厂干活时受伤,可以认定为工伤,劳动者有权向用人单位(工厂)要求工伤损害赔偿。赔偿费包括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其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赔偿标准各地都有差异,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你好,需先申请工伤伤残鉴定,定级后再进行工伤赔偿。
    目前公司应支付你医疗期间的工资、医药费等
  • 可以向劳动局投诉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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