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朋友是江苏无锡人,职务侵占公司39000元,公安开始调查时本人去自首了,并退回了全额款项,公安机关办理了取保候审,现进入公诉程序,到了法院一般会怎么判?

刑事辩护
2019-01-02 09:04:2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取保候审是为了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非羁押性的强制措施,期限为12个月。公检法三机关都可以就同一犯罪嫌疑人就同一犯罪事实办理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
    2、在司法实践中,如公安机关为犯罪嫌疑人办理了取保候审,侦查终结后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的,检察机关可以继续沿用公安机关所办理的取保候审;检察机关起诉至法院后,法院也可继续沿用公安机关办理的取保候审。待法院生效判决作出之后,该取保候审自动解除,缴纳保证金之人可持判决书前往公安机关办理保证金退还事宜。
    3、如检察机关、法院不想沿用公安机关办理的取保候审,当然也可以自行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期限均为12个月。检察机关办理取保候审后,公安机关办理的取保候审自动解除;法院办理取保候审后,检察机关办理的取保候审自动解除。
  • 取保候审是指公检法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依法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担保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逃避侦查和审判,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方法。其办理对象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从正面来看,必须针对于: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应当逮捕但患有严重疾病的,或者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需要逮捕但是证据不足的被拘留人;不能再法定期限内处理完毕,担忧需要继续查证、审理的:持有有效处境证件。
    不需要逮捕但又有可能逃避侦查的。而累犯、犯罪集团的主犯、以自伤,自残办法逃避侦查的犯罪嫌疑人、暴力犯罪以及其他严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审。
  • 只要符合取保候审条件,就可以申请办理取保候审。《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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