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问下,我男朋友现在买了一套二手房子,首付38万是他父母给的首期,接下来贷款还款是我们两个以后来还,不过这个二手房现在还没有过户,房产证上的名字还是以前的房主的名字,假如二年后才过户的话,我们准备后年结婚,那结了婚之后才过户的话,假如只是过户到他名下,那这个房子是属于婚前购买的还是婚后购买的,这个购买日期是按房产证过户的日期,还是当时现在合同上公证的日期。那到时结婚的话,假如没有我的名字,属不属于我们的共同财产?谢谢!

公证
2019-01-02 08:59:3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婚后共有房产可以公证给另一方。
    一、房产公证的定义:房产公证是指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与房产有关的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房产公证虽然不是房产交易的必须环节,但经过公证处的审查,当事人可以避免很多风险,且经公证的购房合同或是协议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执行。
    二、房产公证的流程及所需材料:
    (一)房产公证所需材料
    1、申请双方权益相关人的身份证明相关材料,如身份证、户口簿等;
    2、房屋产权证(如未取得房产证,提供购房合同及购房发票);
    3、要求公证的协议书或合同;
    4、公证人员认为必须的其它材料。
    (二)提出公证申请
    1、提交上述材料后,申请双方权益相关人亲自到公证处填写公证申请表,提出公证申请资料审查;
    2、公证人员核对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并就协议或合同的内容询问当事人若干问题,当事人配合公证员诚实作答,并在公证谈话笔录上签字确认。(主要就是问对相关条款、内容是否清楚明白,协议的签订过程是否存在欺骗、误导、强迫,并告知当事人协议签订后的法律效力及后果);
    3、在公证人员在场的情况下,双方当事人在公证协议或合同签字,公证完成。
    三、进行房产公证的注意事项
    1、房产公证必须本人亲自到场,委托他人代办将不被受理;
    2、在准备材料时,协议书或合同中双方当事人签字和日期留空,在公证人员审查和修改后,再行签字;
    3、当个人权益受到损害时,积极使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 通常情况下,双方在离婚时,可以先进行协商,达成协议从而确定离婚。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对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达成协议,然后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的一种离婚方式。
    协议离婚房产过户需要的材料有:
    1、有关房产分割内容的离婚协议书;
    2、离婚证及其复印件;
    3、离婚财产归属协议,权利人一方申请登记的,需要提交经公证的离婚财产归属协议;
    4、房产证;
    5、申请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 房产公证需要的手续:(—)办理房产公证手续要求:
    1.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2.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3.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公证,但遗嘱、生存、收养关系等应当由本人办理公证的除外。
    (二)房产公证办理手续
    1.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
    2.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存档。
    3.公证机构办理公证,应当根据不同公证事项的办证规则,分别审查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身份、申请办理该项公证的资格以及相应的权利;
    (二)提供的文书内容是否完备,含义是否清晰,签名、印鉴是否齐全;
    (三)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合法、充分;
    (四)申请公证的事项是否真实、合法。公证机构对申请公证的事项以及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按照有关办证规则需要核实或者对其有疑义的,应当进行核实,或者委托异地公证机构代为核实,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依法予以协助。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但是,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 1)《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三)》  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2)《婚姻法》(2001修正) 第三十九条 【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