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2人互殴致对方轻伤,现已和解,对方出了谅解书,和解书是在拘留26天交给办案警官,明天就满一个月了,看守所会放人吗?

刑事辩护
2019-01-02 08:48:2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刑事和解的条件:加害人的有罪答辩;自愿,包括被害人和加害人双方自愿。
    2.适用对象与范围:适用对象包括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以及成年犯罪嫌疑人中的过失犯、偶犯、初犯。
    适用范围限定在轻罪案件,即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刑的案件。
    3.刑事和解的适用阶段:可以适用于每一诉讼阶段。
    4.刑事和解的适用程序:一般分为和解的提出与受理、和解准备、和解陈述与协商、签订和解协议、审查生效等阶段。
    关于“由谁来充当调停人主持和解”的问题,理论界存在不同的观点。
    但在实践中主要有三种模式:
    第一,委托人民人民调解委员进行调解,以上海市杨浦区公检法机关为代表。
    第二,检察机关主持调解。
    北京市朝阳区检察院主要采取该做法。
    第三,当事人双方自行和解,检察机关主要承担告知和确认工作,院即采取该做法。
  •   根据《刑事诉讼法》和《看守所留所执行刑罚罪犯管理办法》的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成年和未成年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刑罚;罪犯服刑期满,看守所应当按期释放,发给刑满释放证明书。
      所以,如果亲人在看守所刑满之日是星期天的,看守所仍会在星期天正常将你亲人释放而不会延期释放。
      《看守所留所执行刑罚罪犯管理办法》
      第二条被判处有期徒刑的成年和未成年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刑罚。
      第四十一条罪犯服刑期满,看守所应当按期释放,发给刑满释放证明书,并告知其在规定期限内,持刑满释放证明书到原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办理户籍登记手续;有代管钱物的,看守所应当如数发还。
      刑满释放人员患有重病的,看守所应当通知其家属接回。

  • 1、“被拘留一个月”,这种情况属于刑事拘留。刑事拘留是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一种强制措施,不是处罚。刑事拘留后,司法机关会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审查,构成犯罪的会逮捕或者变更强制措施。不构成犯罪的,放人。  
    2、刑事拘留后的羁押最长是37天。(刑事拘留最长是30天+提请逮捕时间最长是7天。)  法律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 涉嫌贩卖毒品罪,刑事拘留最长37天,第37天必须释放或者采取强制措施。
      公安机关负责侦查的刑事案件,逮捕前的刑事拘留最长不超过37天,公安机关逮捕犯罪嫌疑人后,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经批准可以延长,公安机关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应当在一个月内作出决定,可以延长半个月。
      如果有退回补充侦查、另有其他罪行等情况,上述期限还要重新计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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