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公司的一位员工上班的大部分时间都没有按照公司的规定打卡,现在公司以此为理由,想严重违反公司的规定(公司员工手册的规定,3天以上没有打卡的记录被视为缺勤,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和员工解除劳动合同,赔偿1个月的工资,现在员工想赔偿2个月,从公司的角度来看,只支付1个月就可以了吧

劳动合同纠纷
2021-04-11 20:33:5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即使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员工旷工的,仍然应该按照出勤天数发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企业不能无故解除合同的,违法解除得承担赔偿责任。
  • 单位违法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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