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丈夫离家出走已经三个月了。我想半年后起诉离婚。现在我和孩子没有经济来源。我可以起诉他遗弃还是需要孩子的抚养费吗?

离婚
2021-04-11 19:12: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家出走这种方式不符合我国关于离婚的相关法律规定,中国的法律没有自动离婚的规定,离婚只有两种方式:一是协议离婚,一是诉讼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该条规定中虽然有“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可以作为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依据”的规定,但不是分居满两年就一定可以离婚。
    事实上,分居十年二十年也不会自动离婚,所谓分居一定时间会自动离婚是人们对这个法律条文的误解。
    即使分居满两年,也不是自动视为离婚,协议离婚的需要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起诉离婚的要通过法院起诉,判决离婚生效后才是正式离婚。
  •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父母离家出走,子女可以通过诉讼来索要抚养费。
  • 你好可以起诉主张孩子的抚养费,没有扶养孩子一方应支付抚养费,具体抚养费的确定要根据当地生活水平及孩子可能的实际生活花费来确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