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今年十七,在一家火锅店打工,干了两个月,这家店没跟我签书面的劳动合同就让我填写了应该入职申请,然后我十月一号也上班了,在十月三十一号晚上下班,我在外面把腿摔坏了,后来我就跟他说我可能不干了,他们也同意了,然后这个火锅店是每个月十五号发工资,今天一直到现在也没给我发工资,我也联系不上他,请问他这么做合法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1-04-11 15:5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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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何时解除劳动关系,辞工都应当支付工资。如果用人单位仍拒付工资,可以向当地劳动局申请仲裁,不仅追讨应付的工资,还可能主张应付金额的50%-100%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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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月没发工资,建议劳动者可以协商、举报、投诉或者仲裁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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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后拖欠工资的,可以先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投诉未果的话,可以搜集证据申请仲裁主张拖欠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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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