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你好,有朋友欠我22000.有欠条和支付宝记录,2017.5.21欠条,她说还一直没有还过,这种情况我能和她打官司吗,她有孕在身已经7个月了,律师费得多少谢谢了,我也有她的身份证地址,欠条也写了她的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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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1-02 07:26:2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根据《诉讼时效司法解释》第六条:“未约定履行期限的合同,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可以确定履行期限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不能确定履行期限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但债务人在债权人第一次向其主张权利之时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债务人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之日起计算”的规定,结合你的情况,不存在诉讼时效问题。
  • 我国民法中关于债务纠纷有如下规定:
    《民法通则 》第九十条 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
      《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 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
    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
  • 对于当事人通过欠条方式对质保金进行约定的情形,如果当事人违反欠条约定,不按欠条约定返还质保金的,收取质保金一方存在违约行为,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协商无效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 对方欠款,但是没有书写欠条,这种情况作为债权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准备:
    第一,可以让对方出具书面的欠条,证明欠款的事实;
    第二,可以找其他的证据证明双方之间欠款的事实,比如银行转账凭条,双方之间的业务往来单据等。
    第三,可以直接私下要求对方直接还款。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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