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陈律师你好!我是仁寿县农村人,家住视高天府新区,我是女性,结婚在家,儿子户口也在视高,老公户口不在,村上不同意迁户口过来,现在土地要征收,房屋要拆迁,我老公没有户口,但属于常住人口,有补助吗?

拆迁补偿
2019-01-02 03:49:3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拆迁安置房其实是可以买卖的,当然比商品房的风险来得大。
    拆迁安置房的买卖风险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由于安置房没有房产证,无法过户,造成买方付了房款,但却无法取得房屋的产权,买方的权益处于一种不确定的状态。
    2、因为没有房产证,造成买方无法确认卖方究竟是不是拟卖房屋的产权人。卖方出示的安置补偿协议和房屋之间难以建立关联。
    3、卖方将房屋卖一个买家之后,有可能会再卖给其它人,这样买方就会无端转入与第三人的官司之中。
    4、房屋如果升值较多,卖方可能会反悔,买卖合同有被法院判定无效的风险。在此种情况下,其实买方并非处于无保护状态。
  • 协议离婚需要提交户口本,没有户口本是无法办理协议离婚的。依据《婚姻登记条例》办理离婚登记的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因此,没有户口本无法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离婚,但是当事人可以选择诉讼离婚。
  •  不同意拆迁补偿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否则,征收决定机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八条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 拆迁对租房的人们是否有补助?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拆迁租赁房屋的,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的,或者被拆迁人对房屋承租人进行安置的,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
    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房屋产权调换。产权调换的房屋由原房屋承租人承租,被拆迁人应当与承租人重新订立房屋承租租赁合同
    被拆迁房屋的室内自行装修装饰补偿金额,由拆迁人和被拆迁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委托评估确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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