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妻子离婚调解的,我们有一套房屋给孩子了,小孩子的孩子抚养权归我,小孩十二岁,由于大家房屋在异地,如今想回家,提前准备把房屋卖了,我妻子说她得要一半,我想问一下她有权利拿一半吗?房屋沒有产权过户给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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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孩子抚养问题,要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仔细确认双方的情况后判决,但哺乳期间的孩子一般判给女方抚养,如果不是哺乳期,就要看那方更适合小孩成长并征求小孩本人的意见。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是年收入的20—30%之间,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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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十岁以上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在变更时,可以征求子女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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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