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女方走了,联系不到对方,怎么离婚

离婚
2021-04-10 20:12:5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如果存在女方过错,女方应当少分或不分财产,并且男方可以要求女方赔偿。

    2、这个过错不是男方认为的过错,必须是法律上认可或者规定的过错:

    一、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的;
      
    三、重婚的;
      
    四、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这种过错必须有证据证明。否则不管哪方先提出离婚,在财产分割的方面都是平等的,不受影响。
  • 女方要离婚,可以跟对方协商办理结婚登记,协商不成可以准备好起诉书、身份材料、证据材料到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离婚。
  • 一方想要离婚,对方不同意的,只能起诉离婚。起诉离婚需要准备以下资料:
    1、起草民事起诉状;
    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身份证、结婚证和部分证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