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男方不支付孩子生活费,起诉后达成调解。男方对孩子一直不闻不问,所以我想把户口迁回我老家(我结婚时没有将户口迁到男方家),并将孩子改和我姓,与男方沟通后对方拒绝,我该怎么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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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办理户口,申请人需持私有房屋所有权证、户口簿、身份证到当地政务中心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窗口办理分立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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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当事人可持原户口簿和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当地公安派出所应依据法院的判决或调解书,按照分户、立户的规定予以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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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户口迁回原住地程序:
1、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2、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
3、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
4、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
5、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你的理由)前往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户政科申请迁入;
6、户政科签发《准迁证》;
7、持《准迁证》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并开迁移证;
8、持迁移证、身份证去迁入地派出所入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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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