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了,娘家不给户口、不让迁回去怎么办

离婚
2021-04-10 18:19:2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将户口迁回去的程序:

    1、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2、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

    3、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

    4、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

    5、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你的理由)前往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户政科申请迁入;

    6、户政科签发《准迁证》;

    7、持《准迁证》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并开迁移证;

    8、持迁移证、身份证去迁入地派出所入户。
  • 离婚当事人可持原户口簿和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当地公安派出所应依据法院的判决或调解书,按照分户、立户的规定予以办理。
  • 户口迁回的流程如下:
    1、到目前户籍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开具迁出证明。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2、办理迁入手续。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