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租了个房子,签了个一年的合同,现在一个季度了,由于有事,不能继续租下去,跟房东商量无果,房东拿着合同让我继续执行,说签了一年的就得住一年,而且拿着我押金,押金我都不打算要了,还让我继续交下个季度的钱给他,说不交钱就让房着空着,等到期去告我,而且他还不让我转租!

恳请诸位律师帮帮忙!

2019-01-01 18:57:4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按照我国合同法相关规定,发包人在与承租人签订门市出租合同期间,承租人未经发包人同意是不能将门市擅自转租给他人的;你说的承租人未经发包人同意就私下将门市转让给你,现又得不到发包人的追认,那你只能找转租给你的人要求退还转让金及承担相应的损失;若转租人与你耍赖,又协商不成,那你只能到法院起诉转租人了。若你所述情况真实,法院会支持你的主张的。
  • 房屋转租的话需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第一,转租的期限不成超过出租人与原房东签订的租赁合同剩余的期限;
    第二,如果出租人与原房东之间的租赁合同禁止转租的,转租行为无效。
    第三,转租房屋租金的数额,给付方式,以及给付时间。
    第四,违约责任的承担,以及是需要支付保证金等。
  • 首先,房东无故不退还押金可以采取的方式当然是协商与起诉,关于押金一般在合同中会有约定,房东的行为属于对合同的违约,可以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处理。当然遇到这种事情协商一般不能解决问题,多半会走到起诉这一步,房东的恶意违约违反合同法的规定,向法院起诉既能要求返还押金,也能要求其按照合同支付违约金。

    其次,起诉必须做到证据充分,必须要证明的事项有以下几个:确实存在租赁关系并且租赁关系已经结束,没有以上需要赔偿房东的事项,房东确实有扣押证据的行为事实。为了证明事实,平时对租房相关信息保留下来,作为证据支持主张。
  • 满足以下情形的承租人才可以把房屋转租:

    (1)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2)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当事人不采取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3)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业转租给第三人,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4)出租人出售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5)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必须办理租赁登记备案手续,办理备案需要提交的资料:

    ①房地产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

    ②出租人、承租人的个人身份证明或者法人、其他组织的登记注册证明;

    ③房屋租赁合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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