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婚前借给我4万,现在离婚了。我的朋友失踪了。我可以向他妻子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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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规定 :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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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报警或者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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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尽快提起诉讼,要求对方还款,以免因为诉讼时效问题而丧失胜诉权。起诉时提供起诉状、原告身份证、被告身份信息、证据等材料。如果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为家庭日常生活等产生的债务,可以将对方配偶列为共同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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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