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您好,您咨询的是
夫妻财产分割纠纷问题。
2、你们虽然是约定假结婚,但因为你们实际领取了结婚证,根据《婚姻法》规定,你们实际上就是夫妻关系,不存在假结婚的问题。
3、你们婚前协议约定你婚后给对方30万,那么你应该给予对方30万元。
4、根据 《婚姻法》第四十条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
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5、除非你们约定了,你们的婚姻期间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否则你们婚后所得的财产都属于
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你们约定了如果离婚,女方只能分得30万元,其他的不得割,那么也是有效的。
6、否则,
动迁以后的房子上有女方的名字,那么一般属于你们的共同财产,女方可以主张分配。但如果你能够证明该房子婚前就是你的房子,婚后虽然登记在双方名下,但女方没有任何出资,那么可能你会多分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