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坐牢,家人(父母、妻子)可以直接向债务人讨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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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在债务人找不到的情况下追讨债务:由债务人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然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 产中支付借款。我国《民法通则》第二十条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利害关系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
第二十一条规定,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 偶、父母、成年人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的财产中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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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可以委托其他人起诉要求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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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话,可以向其妻子追债;属于家庭共同债务的话,也可向其子女追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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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