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农村户口,在一家私营企业上班,去年单位要求买社保,当时单位说农民工可以买城镇保险,但是自己要补交92.5,直到今年5月30,单位说以后都买城镇保险,没农民工保险了。而且保险费用也涨了,又要补交126.但是去年买的保险老板给我们按农民工保险买的,去劳动局查,也看不到自己补交的那92.5.请问,我们交了10个月的92.5钱还能要得回来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19-01-01 14:54:3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农民工购买社保分三种情况:   
    1、如果是农村户口而且在所工作的城市没有正式的工作单位,建议参加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保险;   需要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村及城镇居民带上户口簿于每年的12月20日前到自已户口所在地的村、居社区办理参保手续,要求整户参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国家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基本医疗所实施的一项保障制度,实行村民筹一点、集体贴一点、政府补一点的集资办法,本着互助共济的原则,共同承担疾病风险,为生病群众提供一定的经济援助,减少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的出现。缴费情况全国各地不一,重庆的收费标准每人每年10元便可按比例报销部分医药费,生病后每年可获一次性大病补贴,多则10000元,少则4000元。   
    2、如果是城市户口,但是工作地与户籍地不统一,且在工作的城市没有正式工作单位,建议在户籍所在地参加社保;   2011年社保法就要正式实施,规定逐步可以省内统筹逐渐到全国统筹。为稳妥考虑,还是在户口所在地交养老险为佳。   
    3、如果是本城市户口,没有正式工作单位,可以自行缴纳社保。
  • 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会保险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 并且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劳动监察投诉,要求补缴社保。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 个人名义交纳:需要到户口所在地社保局申请,其手续包括:本人身份证,近期免冠一寸照片备两张,保费,申请书等即可。且只能办理养老,医疗保险两种;交纳多少是根据当地去年社平工资进行计算的,且每年都不是一样的。
    另外也规定了最低档和最高档,最低档的交纳不得低于社平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最高档为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一般以最低档居多;另外,养老保险最低交纳年限为180个月即15年,医疗保险至少需要交纳25/30年,达到退休年龄就可以申请享受养老金待遇和医疗报销(只要续费平时也是可以的)。
  • 农村户口个人社保每月要缴的费用:如果在同一城市,累计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满15年,基本医疗保险20年,退休时,即按缴纳所在城市标准发放最低基本养老金,执行缴纳所在城市医疗保险标准。n
    一、在同一城市,累计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满15年,基本医疗保险20年,退休时,即按缴纳所在城市标准发放最低基本养老金,执行缴纳所在城市医疗保险标准。n
    二、流动工作人员,在每一城市,基本养老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均未够年限,而在所有城市的累计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满15年,基本医疗保险满20年,则按其户藉所在地标准发放基本养老金,执行户籍所在地医疗保险标准。n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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