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的孩子在我这里,抚养权在孩子的父亲那里,口头协商给我抚养费,如果他不履行协议,我可以起诉孩子的父亲吗?

离婚
2021-04-09 06:52:3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双方在离婚时,收养的孩子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那么,双方在离婚后,必须依法确定孩子的抚养权,没有取得抚养权的一方,必须依法给付关于孩子的抚养费用。
      根据《婚姻法解释三》第二十五条规定,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 不管是男方还是女方,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是需要支付抚养费的,不支付的,直接抚养孩子一方可以提起诉讼索要抚养费,法院判决后,还拒不执行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 无子女抚养权的一方不支付抚养费的,可以与对方协商索要抚养费。如果对方拒绝支付的话,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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