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承包商骗我们来鹤岗工作。我们不干了,他不给我们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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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没有缴纳、没有足额缴纳、没有按时缴纳社会保险费,所应承担的责任包括:
赔偿劳动者少得或者未得的失业保险金损失。
承担应当由生育基金支付的女职工生育保险待遇费用。
承担工伤保险费有关的罚款、滞纳金等费用。
承担基本养老保险有关的罚款等费用。
赔偿给劳动者造成的其它费用。如因用人单位欠缴社会保险费,致使不能及时转移档案而影响劳动者重新就业的工资损失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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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职公司也需要支付工作期间的工资。如果公司不结算工资的话可以向劳动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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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职后,如拖欠工资,可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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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