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信用欠款4万怎么判,怎么减轻处罚。

2021-04-09 04:26:5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在欠款纠纷中,方应提供以下证据:  
    (1)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其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  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社团法人登记证等。  当事人名称在诉争的法律关系发生后曾有变更的,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  
    (2)证明买卖关系存在的证据《购销合同》、《供货协议》;订(定)货单;  证明口头协议成立和生效的证据,如证人证言、实际履行凭证。  
    (3)证明协议履行情况的证据  交、收货凭证:交货单、送货单、提货单、收货单、入库单、运单;  证明尚欠货款的凭证:结算清单、欠条、还款计划、还款承诺书,其它能证明欠货款事实的信函等。  收货方提出质量异议的证据:信函、证人证言、有关单位的证明、检验报告书、客户投诉、退货及索偿的证据。
  • 欠款不还法院一般会判决债务人还钱,债务人在收到人民法院发出的支付令后十五日内没有清偿债务,或没有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应在判决生效后两年内向法院提起强制执行。
  • 我国刑法同时规定,依照贪污罪的量刑处罚,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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