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2010年10月,一工地项目副经理从我处(我是材料商)购材料一批主要为上下水管线和阀门等,我将货送至工地由施工人员验收后签字收货,同年底我要求付款,但由于被答付工程款紧张待可周转时给付,于是要求该项目副经理打下欠条(注,欠条内容为欠我材料款8万元,落款为他个人名字)次年我一直讨要欠款,但回复仍是周转不开,2011年10月,该副经理请我再佘给他一些材料就可完工,完工结算后立刻给我付清所有欠款,我又送一批材料至工地,同样由工地收货人验货后签字,后该副经理又向我出具同上一样内容落款欠条一份,2012年6月工程未结束,该副经理跑路,我将该项目经理和管理他的建筑施工企业一并提起诉讼,法院公告后,现在即将开庭,但据知施工企业好像打算不予承认该副经理的欠款行为,理由是:该副经理在挂靠他们的企业施工过程中,还在距项目地址不远处另有一挂靠被企业施工的项目,两项目距离很近材料无法确认用于哪里,且该副经理人已不在,有些事情我证据不足,请问,我该怎样打这个官司?我提供的证据是:两份欠条,两次送货若干收货人签字的收货清单,该项目副经理在此公司担任副经理的公示牌照片,另外说明的是,在该副经理跑路前,已有几位材料商和租赁商将其起诉,均已判决

2019-01-01 14:04:5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等待法院判决之后,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 工程款不予结算,属于债务纠纷,可以根据合同约定追索,也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
  • 有限公司股东以出资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民事案件,公司对外的债务,由公司财产负担。判决生效后,进入执行程序,如果公司仍然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法院会将公司列入失信名单,然后也可以对法院采取限高令措施,即限制法人乘坐高铁、飞机等高消费。
  • 你要让欠款人提供之前就把房子抵押给她亲弟弟的证据,看是否是属于事后恶意欺骗你的行为。即便是真的,他的抵押权和你的抵押权也是可以同时行使的,还要看另一个人抵押权有无登记。
    登记的效力大于没有登记的。都没有登记则应按照抵押权人的债权比例清偿。   还有一点需要注意的是,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主债务的诉讼时效期限是从还款期截止之日(或宽限日届满)起满两年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