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你好,我现在需要你的帮助,我妈妈在工地上做事,一根钢管掉下来砸在我妈妈的大拇指上,粉碎性骨折,住了差不多一个星期,医生说可以出院,出院后每隔四天都要去医院换药复查,我妈妈就出院了,在工地上的宿舍疗养,出院几天,公司的人就找我妈妈谈,说除了医疗费另外补偿我妈妈三个月的工资,工资按4000一个月,其它另外补偿3000,总共赔15000,我妈在那做事是180元1天,按算应该是5400一个月,请问我妈妈应该怎么做,还可以争取到哪些保障呢?我妈妈54岁了

2021-04-08 19:48:4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赔偿项目包含医疗费用护理费用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以及伤残赔偿金和精神损害赔偿金等。
  • 你好,工伤索赔的赔偿项目有以下几种情况:
    1、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
    2、造成伤残的赔偿: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 工伤出院赔偿如下:
    一、工伤出院后,如果医院有建议休息时间,那么在休息时间内应该按照工伤假休息,在休工伤假期间,单位应该按月支付员工工资。
    二、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的规定,职工发生工伤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医疗终结后,由公司申请工伤认定,再申请劳动能力鉴定,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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