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没有赡养老人,只是一味的索取。他能得到老人的财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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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的赡养义务包括物质供养,精神慰藉,生活照料三个方面;
1、经济上供养
有抚养能力的成年子女在父母无经济收入、或者经济收入不足以维持当地最低生活需要时候,要为老年人提供必要的赡养费用。如果子女和父母共同居住,子女应当为父母提供必要的衣、食、住、行、医方面的必要条件;对于不能或不愿与共同生活的父母子女,子女应当为为父母提供必要的赡养费用和医疗费用。
2、生活上照料
生活上照料是指帮助年迈体衰的父母解决日常生活中的一些困难,对于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父母,如果子女不尽到照料义务,而父母的收入又不足以支付保姆费用的,父母有权力要求子女承担该部分费用。
3、精神上慰藉
尽可能多陪伴父母,满足老人的精神需求,让老人心情愉悦地安度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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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律规定,子女不赡养父母的,老人可首先申请当地的村委会或居委会进行调解,当调解不成时,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追索赡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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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赡养人不履行义务时须承担民事责任。在面对赡养问题,老人可首先申请当地的村委会或居委会进行调解,当调解不成时,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追索赡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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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