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个我不认识的人,总是发短信侮辱我。我可以起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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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收到辱骂短信起诉,涉及的相关规定:治安处罚法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你可以据此要求公安机关对他进行处罚。 你也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他停止侵害,赔礼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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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遇到侮辱时,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赔礼道歉,恢复名誉,还可以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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侮辱他人,侵犯了个人的名誉权,被侵权人可以要求侵权人终止侵权行为并赔偿损失。公开赔礼道歉,公开消除侵权行为所造成的不良影响,恢复名誉,也可要求侵权人赔偿损失。如果侵权人对公民的请求不予理睬,公民可以向法院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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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