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未婚妈妈,孩子两岁半。我还没去家里。现在怎么才能去入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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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婴儿在30日内向婴儿父母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常住户口,所需材料:
(1)婴儿《出生医学证明》
(2)父母身份证明
(3)《居民户口簿》办理程序:派出所直接办理入户
2、对无《出生医学证明》的新生婴儿,办理入户,可凭
(1)本人申请(说明理由);
(2)乡(镇)、街道出具的婴儿出生情况证明;
(3)计生部门出具的计生证明;
(4)责任区民警的调查核实报告;
(5)父母身份证明;
(6)居民户口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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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对于孩子上户口办理流程的问题,
1、派出所受理申请人申报材料后,要认真检查核对并进行走访调查,出具调查报告,做出审核意见,在5个工作日内上报区、县(市)局。
2、区、县(市)局在10个工作日内对材料进行核查,作出审核意见,并上报市公安局户政处。
3、市公安局户政处在2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核意见,并将户口材料逐级返回区、县(市)局和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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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