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免责条款合同没有签字,免责条款有效吗?

2021-04-08 03:28:3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合同法》第113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这就是合理预见原则,又叫可预见性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预见的主体是违约方;
      
    2、预见的时间是合同订立时;
      
    3、预见的内容是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财产损失的范围;
      
    4、判断违约方能否预见的标准采用主观和客观相结合的标准,即通常以同类型的社会一般人的预见能力为标准。
  • 保险公司是否履行了说明和提示义务
  • 您好,依据我国《合同法》,免责条款只有在下述情况下无效1: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2:故意过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如果在订立合同中存在上述情况,则即使订立了这个合同,此条款也无效。当然,如果能够协商免除这个条款,那对你更好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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