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父亲的弟弟40多岁被人骑摩托车撞死了,我该怎么办?

2021-04-07 11:59:0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如果交警部门认定你承担事故的次要或者无责任,而肇事人赔偿不了,你可以申报工伤,由用人单位先给予赔偿。
    上下班途中发生事故,只有本人承担事故的非主要责任事故,才能申请为工伤。《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47条规定:
    第一,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第二,交通肇事逃逸的,在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后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第三,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建议先去了解没有出认定书的原因。
  • 车祸造成人员死亡的,应该及时报警。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道路交通事故报警或者出警指令后,应当按照规定立即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
    有人员伤亡或者其他紧急情况的,应当及时通知急救、医疗、消防等有关部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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