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天8.22日在酒店工作。承包湘菜两组六人。来之前酒店说10月开业,酒店准备期间全额支付工资。到今天为止11.11日还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现在因为个人原因辞去酒店的工作,说要扣除一个月的工资。我该怎么办?
劳动合同纠纷
2021-04-07 11:0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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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劳动者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可以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劳动仲裁,主张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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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集证据讨回工资,找工资条、工卡、打卡记录等,也能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协商不成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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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支付工资的,可以向劳动部门投诉,没合同没关系,找工资条、工卡、打卡记录等也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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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