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服装厂工作了两个月,第一个月的工资太低,第二个月不想工作,几天休息几天,发工资的时候上司不发工资,说我延期交货期,我提交了退休报告书,给主任看,有用吗,我没有签劳动合同,能给我工资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1-04-07 09:15:4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部《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中对于“无故”作了排除性规定,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付薪时间未支付劳动者工资。

    不包括:用人单位遇到非人力所能抗拒的自然灾害、战争等原因,无法按时支付工资;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在征得本单位工会同意后,可暂时过期支付劳动者工资,延期时间的最长限制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各地情况确定。
    其他情况下拖欠工资均为无故拖欠。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用人单位要求加班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延长工作时间的报酬,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 你好,未满十八岁参加工作已经涉嫌违法。建议你找人力资源保障局投诉举报,也许能协商要回工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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