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房地产纠纷,我小时候父母离婚再婚了。2011年我父亲去世了,我给了祖父5万人的抚养费,我母亲给了我套房,去年春天祖父去世了,和我叔叔商量,分了祖父的房地产,叔叔不同意,去年秋天我叔叔在我不知不觉中,假老人冒充祖父卖掉了祖父的房间。这场诉讼该怎么办?你有继承权吗?

离婚
2021-04-07 06:19:5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办理遗产继承,必须继承人先办理继承公证手续,取得继承公证书才可以办理继承过户手续。  《房屋登记办法》规定:  第三十二条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在有关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一)买卖;
    (二)互换;
    (三)赠与;
    (四)继承、受遗赠;
    (五)房屋分割、合并,导致所有权发生转移的;
    (六)以房屋出资入股;
    (七)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分立、合并,导致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三十三条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前款第
    (四)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 按规定办理继承过户即可。房产继承相关手续如下:
    一、先所有有继承权的人,夫妻双方,持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死亡证、房产证原件等,一起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办理公证时,除你外的其它继承人都放弃继承,并把他们可继承的房产份额都赠予你,就可以把房产集中到你一人名下。)
    二、上面所有人带上面所有资料及公证到房管局办理继承过户。具体手续按当地房管局规定。
  • 房产继承纠纷起诉,由继承人中的一人或几人作为原告到被告所在地(如果是涉及房子等不动产的继承,也可以到不动产所在地)的县区级法院起诉。n起诉时,原告应当带自己的身份证、起诉状、相关证据。n诉讼费收费,是按所要继承的遗产数额(标的额)的百分比计算,具体如下:n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n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
    2.5%交纳;n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n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
    1.5%交纳;n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n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
    0.9%交纳;n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
    0.8%交纳;n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
    0.7%交纳;n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
    0.6%交纳;n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
    0.5%交纳。n
  • 就再婚房产的继承,继母有法定的继承权。继承的份额与其他继承人均等。继子:如果你父亲和继母结婚时继子还未成年(18周岁),你父亲抚养了继子,双方形成了抚养关系,继子有继承权。
    反之,如果父亲和继母结婚时继子已经成年,父亲没有抚养继子,双方没有形成了抚养关系,继子没有有继承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