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你好,我的朋友和妻子结婚十年,生了一个女儿八岁,结婚后借钱做生意吃亏了。他妻子结婚前有家。请问律师。如果有人起诉他需要钱,他妻子的家会还债吗?借的钱会被视为共同债务吧。你怎么偿还?

2021-04-06 23:11:4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分两种情况婚前债务没有用于婚后的债务属于个人婚前债务 ,婚前债务用于婚后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法律依据:依《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三条 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第二十四条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第二十五条 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
    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第二十六条 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首先可以双方协商还款,如果协商不成有以下处理办法:申请执行人可以积极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申请人民法院执行。采取各种措施仍然不能偿还的,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 共同债务应由夫妻共同进行偿还,夫妻双方共同协商财产清偿,如果协议不成的,由法院进行判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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