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前一段一个项目强制要求我们加班,周六周日也要加班,并规定每晚必须10点之后才能下班,本来说好的有奖金,但我现在离职了,他们公司就给其他员工说奖金不给我发了。但我还在职的时候,他们明确说过会给我发奖金。现在应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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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半个小时实际上无法完整利用,单位实际是在利用规则漏洞变相剥夺你们的休息权,因此属于违法。双休日加班又不能安排不休的,理应支付不低于200%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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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存在法定过错,可依法委托律师提起劳动仲裁和劳动诉讼,要求公司支付工资、加班工资、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和其他损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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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对加班有明确规定,对劳动者在加班时间提供的劳动,用人单位应支付加班费。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时间严重违反法律规定,明显超出合理限度,有损劳动者身份健康的,可向劳动局监察部门投诉,由劳动局责令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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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