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向朋友提货,事故的责任是谁?

2021-04-06 17:38:45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车祸赔偿的责任在谁,《民法通则》第125条规定:“在公共场所、道旁或通道上挖坑、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施工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上述两种情况,由于公路部门施工时未设明显标志,以及在公路的建设、养护中存在问题以致发生交通事故,公路管理部门应当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 这个要根据具体的实际情况来认定,前车发生掉头、溜坡等情况一般是前车责任,候车变道超车未保持安全车距等一般是后车责任。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 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等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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