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薪的经济补偿金怎么计算?企业欠薪一年多,过去了仲裁时效,的走民事诉讼程序了。我想问下除开薪水,我还能够申请办理哪些赔付?赔付的根据来自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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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拖欠工资,如果确实不能协商解决,你可以去当地
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用人单位;
2、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
合同,认定双方存在
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因此,劳动者或劳动保障部门可以从以上方面去证明或认定。司法实践中,还可以用公司业务往来的文件,录音
证据等来证明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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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的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金按照这个工资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平均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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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补偿金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来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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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