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与好多个盆友共创立个企业,这一企业注册资本一千万,想吸收个著名节目主持人进到,他占股5%,假如他不干了,必须子公司财产,这里有风险性,还想把他列入公司股东精英团队,给他5%股权,另外不出現在工商管理局的规章里,和大家四人的合作合同里,但另外使他手上有一个法律法规协议书,使他舒心,是不是有更强的法律法规协议书?

企业法律顾问
2021-04-06 04:25:4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公司改制有改制方案,遵循改制方案后将遵循有限公司法规操作。股东具有公司的决策权和经营权。 公司应遵循章程经营,对于扩股等重大决策应经过股东会同意。 股份转让应在自愿原则下,并且股东有优先权,因此5万元岗位股分摊程序违法。
    公司的决策权在章程上有规定,一般根据出资确定。 建议找到章程,确定董事长有何违反章程的行为,申请法院撤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七条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
    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  第二十八条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 公司成立之后,股东不得抽回投资,正常情况下其退出的途径就是转让股权给他人,非正常情况还有两种,一是请求公司回购(如《公司法》第75条),二是请求法院强制解散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先和股东协商,看他们是否认购您的股权,如果不认购,可以向第三方转让。最好采取书面形式,保存证据
  • 公司注册办理流程
    1、工商局核名称(一般3个工作日,重名的话时间不确定)
    2、到工商局约号办理营业执照(7-10个工作日)
    3、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3-5个工作日)
    4、然后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证(3个工作日)
    5、最后到银行开立基本户,人行批下来要最少5个工作日。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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