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律师先生,我想问一下离婚的孩子在哺乳期回到我身边,不需要抚养费,过了哺乳期的男性有权要求孩子的监护权吗?

离婚
2021-04-05 23:00: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我国《婚姻法》第34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  第36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因此,根据你所说的情况,正是在哺乳期内,男方是不得提出离婚的。
    如果你同意协议离婚的话,由于涉及到孩子的抚养问题,作为抚养费来说,男方是必须支付的,这不是赔偿问题。  另根据《婚姻法》第42条的规定:“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
    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尽管男方借口没有房产、存款可分割,但依然可以据此要求其对你给予适当的扶助义务。
  • 在此期间双方协商一致是可以离婚的,如果不能协商一致向法院起诉的情况下,女方可以提出离婚诉讼,而男方在此期间不能提出离婚诉讼,除非女方有重大过错。
  • 我国现行婚姻法对离婚有两种方式,第一是协议离婚,第二种是诉讼离婚。然后在哺乳期中,男方跟女方如果能协商一致达成离婚的话,是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障碍的。男方和女方只需要对婚内的财产债务以及子女的抚养权抚养费等作出明确的约定,形成书面的协议之后携带结婚证户口本以及书面的离婚协议,去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即可。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